第10章(第1頁)

隻要張志偉離婚,李晚晴就把積蓄的錢全拿出來為他治病。

當然,也别再想打主意,想要志國的腎。

要是不離婚,那就拖着,看看這白眼狼的命有多硬,得了病還能活多久。

要是不離婚也不入贅,那就分家。

反正今天這一出都鬧了,鄉裡鄉親的都知道張志偉和王翠有多麼精于算計,這對狼狽為奸的夫妻名聲算是壞了。

李鐵柱搖着大蒲扇,眉頭一皺,“我看他是入贅不了王家,而且過不了多久,張志偉就會回來認錯。”

“認錯也不讓他回,吃裡扒外的東西!”李晚晴心裡明白哥的意思。

張志偉當然會回來。

要是不回來,他就再也住不上幹淨結實的大瓦房,也吃不上大米白面,以及一周最少一次的肉!

不光住不上,他還要把東西搬出去,住進王家冬冷夏熱的茅草房。

哪怕是想上個廁所還得跑去村尾的公用旱廁。

與王家二老和王奮,加上王翠和張浩六人擠兩間房子,平時吃糠咽菜,一年到頭見不到一點葷腥!

就沖這些,張志偉指定會回來。

歸根結底,就是王家窮,張家李家富。

而他這個白眼狼大兒子,最是嫌貧愛富!

78年,他們這塊地方還是集體勞動,記工分的制度,誰家精壯勞動力多,誰家糧食就多。但手藝人除外,手藝人白天上工,工不忙的時候可以自己做些活來補貼家用。

李晚晴的娘家呢,正好是十裡八鄉出了名的泥瓦匠和木匠。

誰家要建房子,得找李鐵柱,誰家要修火炕,還是找李鐵柱,誰家要打一個床頭櫃,仍然要找李鐵柱。

有錢的給錢,沒錢的給糧食。

至于張家,老張雖是失蹤後生死不明,可老張的兄弟姊妹都還好好的,而且老張家的男人還都是打獵的好手,更會殺豬宰牛。

過年的時候,生産隊的豬就是請張家人來殺,而其他男人都隻能幫忙按着豬。

老張雖然人不在,可張家人也時不時來幫襯李晚晴。

有時是一隻野雞,有時是一窩野兔。反正隔三差五,家裡的飯桌上就能出現一些葷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