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第2頁)

可為了殺一儆百,我很清楚,我不能停下來。

情急之下,我做了一個毫無意義,甚至有些荒唐的蠢事。

但這件事做完後,卻讓全港城道上的兄弟都明白了我對陳中餘下勢力的态度。

那絕對是趕盡殺絕!

這件事是什麼呢?

我放火燒了陳中的老宅!

跟了四哥這麼多年,陳中雖然沒有大富大貴,但相比常人那也是富的流油。

所以在兩年前,他就改造了自己的房子,并且通過四哥找了一些關系,違規蓋了一個二層小樓。

位置就在利民市場對面的胡同裡面,獨門獨院。

火勢不算很大,剛燒起來就有人報了火警,得到了控制。

看着熊熊大火逐漸攀升,好像要吞滅一切。

我也逐漸冷靜了下來,心中的這口惡氣,也算滅了八九成!

我能睡得着了,隻不過不是和李曉曉共赴巫山,而是去看守所。

沒錯,事情鬧得太大了,也太過張揚,場面上的人扛不住了,最終還是帶走了我。

當晚我就被高所親自送進了看守所!

這一晚,我沒有了上一次進來的恐懼與忐忑,反而很安心,睡得很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