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場子的面積是上下兩層樓的,大概有個三百多平。
一樓都是散桌,玩的也并不大,都是打麻将的。
二樓則都是包間,一般大局都在這裡,會有專門的人負責抽水,玩的也是千奇百怪,什麼拖拉機,炸金花,牌九,填大坑,隻要你想玩,那肯定能湊得上人。
全部都是現金結算,一把一利索。
小雷睡覺的地方在二樓茶水間,說白了就是一個給熬夜通宵的賭客們煮面做宵夜的一個地方。
叫醒小雷後,我們倆就出去吃飯了,這裡烏煙瘴氣的,我實在是有些不習慣。
從小雷口中得知,一般場子晚上七八點左右才會上人,直至淩晨三點才會關門。
下午也有人,不過都是打麻将的老顧客,對于這種人,我們一般都是隻乘船,不抽水,意思就是隻是收取固定的台費,他們怎麼玩,玩多大,我們不幹預。
而印子錢也很好理解,每家場子,四哥月初的時候會固定留十萬塊錢。
月底統一結算,利息也是雷打不動的三分。
也就是說,你要借一萬,那麼一個月的利息就是三百。
但規矩是,想要借錢,那起步就是三個月,并且我們直接扣除利息,也就是說,你如果從場子裡面借了一萬塊錢,那麼你到手是九千一,三個月後,你要還一萬正。
至于怎麼分配這個錢,那麼我們可以自己做主,反正四哥那邊隻認賬,不認人。
按月隻要對得上帳怎麼都好說,對不上,那就要我們這些人自己來補。
說實話,這個情況,跟我預想的是完全不同的。
我想的是,這三家場子,既然四哥交給我了,并且也說好了四六分紅,那麼就應該是賺錢大家一起賺,賠錢大家一起賠。
可現在這個情況則變成了,賺錢四哥要拿大頭,但如果虧錢了,我們要自己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