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我的計劃是,先都各自回家吃飯,然後我們去一起去市場的辦公室集合,在好好喝一頓。
我到達辦公室的時候,除了小輝和榔頭幾個兄弟已經喝起來外,大部分人還沒到呢!
見我陰沉着臉進屋,小輝掃了我一眼說道:“咋的,沒去你家吃年夜飯你還跟我生氣了呀?哎呀,都是當大哥的人,還這麼小氣,你說叔叔阿姨我都不認識,我不是臉皮薄嘛!”
我沒理會小輝,而是從辦公桌下面的隔闆中,抽出了一把槍。
這是一把短槍,仿制的,型号是64。
這把槍的上一任主人叫陳中,他曾經也是一個響當當的大哥,但如今已經被我踩在腳下,今生今世都無法再對我造成任何威脅。
“卧槽,大過年的,你拿着玩意幹啥,咋得了呀!”
我一邊回憶這大瓜教我的步驟,一邊檢查這槍械,嘴角哆嗦地回道:“阿勝被抓了,場面上的人聯系我了,已經簽刑事了!”
話音落後,小輝幾人臉上的笑容瞬間凝固,都把目光看向我。
随即在我沒有做出任何安排的情況下,這些人全部都很自覺地奔着市場的倉庫走去。
有人在打電話催促沒來的兄弟,也有人在打聽金子民金饅頭兩兄弟的下落。
就包括平時以冷靜著稱的小輝,也開始默不作聲地安排人手,準備和金子民全面開戰。
如今,這就是我的班底,用命換來的。
不自誇說一句,這半年來,錢我真的沒賺多少,但我卻花了不少!
花在哪裡呢?
花在我眼前這幫人身上!
跑江湖,講義氣,這話我信,但不會完全相信。
什麼是最牢靠的?
那一定是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