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第1頁)

小輝雙商極高,謀人謀勢皆是先人一步。

雷雨兄弟,超然灑脫,不拘一格。

賀沖性格剛毅,悍勇無雙。

大瓜忠義雙全,敢為人先!

如果我隻是想混一口飯吃,當個富家翁,那麼有他們足夠了。

但如果我想走到四哥的位置,那就差太多了。

因為他們能為我謀,但卻不能為我想。

而譚天則不同了,就今晚的表現而言,我是自愧不如的,甚至毫不誇張地說,我有些嫉妒他。

他就像是一隻身患重疾的老虎,哪怕他的爪子,牙齒,都不在鋒利,無法做到見血封喉。

可他為了萬獸之王的尊嚴,依舊要與我一戰,不死不休。

我需要一隻老虎幫我掃平障礙。

病虎?

那不是更好嘛,因為老虎如果太過強壯,我也會擔心我自己的安全呀,萬一他回過頭咬我怎麼辦?

現在難的是,我該怎麼收服這隻老虎,讓他按照我的指示,去撕碎那些阻擋我前路的敵人。

很快,我的心裡有了答案!

“譚天,你别這麼看老子,老子是喜歡女人的,你身上那幾塊肉,我沒興趣。”

我拉了一把椅子遞給譚天,随即又扔給他一根香煙悠悠說道:“我聽小雷說,你也不是很有種嘛,看見槍也慫,現在怎麼跟變了一個人似的,哈哈,閑着也沒事,聊聊嘛!”

譚天并沒有因為手指的劇痛而有絲毫的變化,他低頭點燃一根香煙後,很是坦蕩的回道:“老子以為你們是金子民的人,但我聽到那個雙胞胎喊了一句阿勝,就知道你們不是金子民的人了,所以也就沒有拼命的念頭了。”

我順着譚天的話茬追問道:“你和金子民看來關系不是很愉快呀!”

譚天起身,再次脫下了自己的外套,轉過身,把他的後背亮在了我面前。

錯綜的刀疤觸目驚心,他後腰的位置好像還有一個槍疤,時間太久了,再加上燈光比較晃,我也看不太清楚。

“最要命的一次,子彈擦着我的脊椎過去的,在偏一點點,老子現在連站都站不起來。”

我淡然一笑,抿了一口茶水回道:“那還挺巧的,我也不喜歡金子民,要麼”

這是我的底牌之一,因為在打算今晚辦事之前,小輝就把慶豐,大狗,譚天幾人的身份查得清清楚楚了。

而譚天作為曾經港城的風雲人物,他和金子民的那些事情,自然瞞不住。

可誰知,我這張牌還沒等打出來呢,就失去了效果。

“林勝,你和金子民之間怎麼搞我不管,跟我也沒關系,你不要想着拿我當槍用。”

我有些不死心地反問道:“你就不想着報仇?”

譚天也毫不掩飾自己的心思,坦然回道:“想,我每天都在想,做夢都在想,但我不會給你當槍用。”

“老子穩穩當當地做自己的小生意,你的人進門又打又砍,還脫了老子的衣服,把老子當狗一樣的看待,我實話告訴你,有一天我要是僥幸辦了金子民,那麼下一個就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