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第1頁)

晚上七點二十左右,金子民一個人胡子拉碴地來到了吉祥燒烤。

小狼尾也沒紮,整個人看上去很是落魄,身上一股怪味,若不是眉宇之間若隐若現的兇狠,威懾這其他食客,估計早就被人攆出去了。

相比之下,六子則有些春光得意,穿着打扮也講究很多。

“民哥,來了,點的都是你愛吃的。”

金子民并沒看桌上的燒烤,而是上來就起了一瓶酒:“六子,你跟我多少年了?”

六子聽後思考了一下後含糊地回道:“差不多也得有七八年了吧,咋得了,民哥。”

“七年零十個月,咱倆是在車站認識的,你在車站賣烤地瓜,被摸了兜,幹活的是小胡子,你跟他打了起來,後來他叫了幫手,給你爐子也推倒了,還讓你賠錢。”

“你手裡沒那麼多錢,然後就托人找到了我,想讓我出面。”

“當時我缺人手,就幫你出了頭,然後咱倆就認識了。”

“後來你就沒在弄烤地瓜那個攤,跑過來跟了我,在店裡看女孩。”

金子民說得很詳細,時間和人物都對得上。

六子臉色一紅,也頗為感慨:“是呀,一晃這麼多年過去了。”

金子民舉起酒瓶:“來,咱哥倆有日子沒在一起喝酒了,今天不醉不歸。”

金子民的酒量很好,但今天他貌似并不是很在狀态,不到五瓶而已,就已經開始滿嘴胡話了。

說的都是他們在車站還沒崛起時的事情,動情時,還會扯着嗓子喊上幾句。

咱抛去沒素質不說,可能那段日子在金子民的内心,也很是珍貴。

哪怕他現在是個地地道道的大哥了,哪怕他現在已經不像以前一樣為溫飽擔憂了。

人呀有時候就是這樣,一步一步地往前走,路上的時候,沒法考慮那麼多,可真當停下腳步的時候,感觸就會變多。

而這也就是為什麼先那些大人物們總說,待我功成名就時,會講一講我來時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