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罷,我帶着譚天轉身就走出了鳳凰舞廳的大門,而四哥等人也沒追出來,默許了我的離開。
回去的路上,我沒有選擇開車,而是徒步。
“天哥,我要去市裡!”
譚天毫不猶豫地回道:“你去我就去。”
“不!”我搖了搖頭,語氣很堅決的說道:“你不能去,你去了,我們就沒有任何翻盤的機會了,你在,外面的人就會有顧慮。”
譚天琢磨了一下後皺眉點了點頭,接着又迅速回道:“那我能幫什麼忙。”
“天哥,人家的地頭,肯定一定會有防備,這一次,我隻能拿命去拼,如果我回不來,幫我多去看看爹媽,就算幫我大忙了。”
譚天大手一揮,怒目圓瞪:“你回不來,我也一定送吳振山去陪你。”
我苦笑連連,并沒有回話。
晚上十點整,我們三台車開往市裡。
雷雨兄弟,狗仔,小輝,小沖,霍達,浩浩,大洋子,柱子,二毛。
算上我一共十個人,四把短槍,六把五連動。
可能有人會想,你去人家老窩,就帶這麼幾個人,那不是送人頭嘛?
道理其實是這樣的,正因為是去人家的老窩,所以我帶多少人都是沒用的,就好比吳振山要是來港城跟我拼,我分分鐘也可以叫來十号人陪他玩。
所以說,這次我們去市裡,十個人和五十個人區别并不大。
看着窗外的夜幕,我心亂如麻,僅僅一天的時間而已,我已經抽了快三包煙了,幾乎是一根接一根的不停歇。
這種狀态哪怕在當初面對金子民的時候我都不曾有過。
那時,就算鬥不過,起碼還可以跑,大不了離開港城。
可今晚,如果敗了,那麼我們這三車人,絕對會死無葬身之地。
“想什麼呢?别抽了,這車都要成煙筒了!”
開車的小輝搶過我的香煙,順着窗戶就扔了出去。
我表情失望地回道:“我去見了關老四,呵呵,大瓜對他那麼義氣,可危難之際,他跟我講策略,講方法。”
小輝表示理解地點了點頭:“其實我也想勸你不要去的,這件事對我們沒任何的好處,而且大瓜雖然是咱們兄弟,可并不跟咱們在一個鍋裡吃飯,出師無名呀!”
“那你為什麼還跟來了?”我嘴角上揚,習慣性地又點燃一根香煙。
小輝仰着頭,略帶幾分驕傲地回道:“若不是情義比天高,怎能生死也相随?今天你林勝能放下一切去救大瓜,那我就知道,有一天我出事了,你也會放下一切就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