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裡停在學校後門的柳樹下,常凱一根接一根地抽着煙,另一隻手插在口袋裡面,緊握着槍身。
他在腦中已經演練了無數次槍殺倩倩的畫面了,可真當這一刻來臨,他依舊非常的緊張,甚至還有一些慌亂。
抽了大概五根煙左右,倩倩來了。
她很聰明,沒有打車,而是徒步來的,這樣常凱都不确定她是不是有同伴在旁邊跟着。
不過這對常凱而言已經不重要了,他不相信倩倩這麼貪婪的人會允許有人和她分享蛋糕。
是的,在常凱的思維中,這個賬本倩倩是絕對不會交給任何人的。
愛錢的人,一定有怕死。
确實是這個道理,邏輯沒任何問題。
但常凱忽略了一點,那就是倩倩不止愛錢那麼簡單,還非常地恨他,恨他的冷漠,恨他的無情,恨他的高高在上。
“東西呢!”
“錢呢!”
兩人幾乎同時開口,随後又不約而同地笑了。
常凱上前幾步,距離倩倩此刻的距離也就兩米左右:“一個人來的呀,這大晚上的也不安全,錢在車裡,你去哪裡,我直接送你。”
倩倩也沒當回事,她确實算聰明,但和常凱我們這種老狐狸比起來,真的不算什麼。
“呵呵,那我謝謝你呗,常凱,你如果好好對我,我們走不到這一步。”
常凱沒接這句話,而是繼續強調道:“我要的東西呢!”
倩倩拉開手包,遞過一個黑色的記事本:“都在這裡面了,你可以看下筆迹,都是我一個人寫的,備份在這呢,是我自己買打印機打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