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第1頁)

程璧說的這些,程富貴倒是能聽明白。

不就是集中力量辦大事嗎?他懂。

可這是集中力量給皇帝辦大事,不是給程璧辦。

商人做生意,基本都是單打獨鬥。

合夥的當然有,也就是幾家而已。

原因很簡單。

人多心不齊,相互之間有猜忌,為了利益誰都不放心誰。

合夥做生意,最終能長久的實在不多。

程璧接着道:“如今的生意人,基本是散兵遊勇,而股份制,則是把錢财、人脈等全都集中到一起。這種做法的好處,就是将個人的生意,變成了大家夥兒的生意。”

“個人做生意,風險太大。資金、人脈、人力等不必說了,安全也是一個巨大的隐患。樹大招風,眼饞的人太多,沈萬三就是個活生生的例子······”

程富貴知道這話犯忌諱,但主子能當着他面說出來,足以說明他們主仆關系密切。

沈萬三對明初的建設作出巨大的貢獻。

正因為富可敵國,為朱元璋忌憚,以犒軍之罪,被朱元璋撸了羊毛。

所以說,富商個人的生意做得再大,随時都有可能雞飛蛋打。

而股份制,卻是彙集了大量股東。

要動公司,就等于是動了股東們的錢财。

就拿這個水泥股份公司而言。

有這麼多的權貴參股,而且由皇帝牽頭,其他人即使眼紅,想要打個劫,也是有賊心,沒有賊膽。

問題是别人不敢,皇帝敢啊!

程富貴忍不住道:“大爺,您也說了,沈萬三就是活生生的例子,這事咱們還是慎重考慮,買一兩千股就行······”

“你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