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你們兩個還沒結婚。
就算馬上結婚,他也不能随便動手。實在不成就報警。”
我隻覺得自己腦瓜子嗡嗡的。
龐紅雲搖頭。
“彩禮錢也收了,都給我爸還賭債了!那麼多的錢,我也還不起。
再說他打我這件事,就算報警有什麼用?
馬家有錢有勢,馬成鵬之前犯了那麼多的事,也被抓進去過幾次,可最多拘留幾天,也就放出來了。”
良久,她歎氣。
“更何況,像我這樣的人,是馬成鵬挑選我,不是我挑選他”
龐紅雲的神色有些暗淡,一别五年,我們早已不是當初的自己。
她不是曾經高中時的那個校花,不會人人豔羨,沒有人人追捧。
我也不再是那個高高瘦瘦的班草,因為長得臉白,每天都會收到很多封情書。
進入了社會,人和人之間就有了階級。錢,權,名利,這些東西把人劃分成了三六九等。
牲口站在金山上,那就是最上等。
神仙掉在糞坑裡,就要被萬人唾棄。
我知道自己無法改變什麼,我就是個窮光蛋,有個重病的妹妹。
窮小子憑啥心疼女人?我不配。
我問。
“他總打你麼?會不會很疼?”
龐紅雲艱難的扯着嘴角。
“習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