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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後,我站在法庭上作證。

檢察官播放了母親給我下藥的監控,以及她親口承認要帶我去緬甸的錄音。

"被告人王美娟,你還有什麼要說的?"法官問。

母親站在被告席,憔悴得像老了二十歲。

"法官大人,我是被逼的!"她哭喊着,"我弟弟在緬甸他們手裡,我不這麼做他們會殺了他!"

"根據緬甸警方提供的信息,"檢察官冷靜地說,"你弟弟王光宗在一個月前已經死亡。死因是長期遭受電擊、水牢等酷刑後器官衰竭。"

母親癱倒在地,被法警架起來。

"不可能坤哥答應過我"她喃喃自語。

最終判決:母親因詐騙共犯、綁架未遂等罪名,獲刑十二年。

走出法院時,陽光刺得我眼睛發疼。

我賣掉老房子那天,鄰居阿姨拉着我的手:"晚晚,别太難過了。你媽她自作自受。"

"我知道。"我微笑,"我要搬去南方了。"

"也好,換個環境。"她歎氣,"你爸在天之靈會保佑你的。"

新城市臨海,空氣裡有鹹濕的味道。

我用爸爸的賠償金付了首付,買下一套小公寓。

陽台上能看見遠處的海平面。

入職新公司第一天,同事小林熱情地帶我參觀。

"你為什麼選擇來我們城市啊?"她好奇地問。

"因為陽光很好。"我回答。

周末,我在新家泡了杯茶,翻開一本買了很久卻沒時間讀的書。

電視裡播放着新聞:《中緬警方聯合行動,搗毀特大跨國婚戀詐騙集團》。

鏡頭掃過破敗的詐騙園區,髒亂的牢房,最後定格在一張熟悉的面孔上。

"坤叔"戴着手铐,滿臉是血。

我關掉電視。

手機響了,是律師發來的消息:"王美娟在監獄裡鬧絕食,要求見你。"

我回複:"不必理會。"

窗外,陽光正好。一隻海鷗掠過藍天,自由自在。

我深吸一口氣,翻開書的下一頁。

新生活,真正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