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竟然讓我和這個嬰兒做dna對比。
我瞬間清醒,睡意全無:
“不是,同志,誰主張誰舉證,你們應該證明我是這個孩子的母親,而不是我來證明我不是!”
話音剛落,張桂芬突然從警察身後冒了出來:
“我是她婆婆,我能證明!”
“周思瑩就是孩子的媽,她把我乖孫子丢在門口不管不顧,簡直喪盡天良!”
“她嫌棄我們家沒給彩禮,也不喜歡我這個婆婆,但孩子是無辜的啊!”
張桂芬抹了抹根本不存在的眼淚,繼續朝着兩位警察賣慘:
“她丢下孩子就跑,還不認自己的老公婆婆,警察同志,你們評評理,哪有她這樣當媽的?這樣當兒媳的?”
張桂芬用得意的眼神撇了我一眼。
随後又心疼的看着警察懷裡的嬰兒。
“看給孩子都哭成什麼樣了?這個爛心肺的東西!”
我氣得直翻白眼,這孩子明明就是張家前兒媳留下的!
王嬸說那姑娘實在是被張桂芬磋磨得受不了了才跑的。
家裡失去了免費保姆幫她伺候唐寶兒子和老公。
她就到處給兒子相親,結果把全城的紅娘都得罪了。
這才開始物色單身獨居的女孩子,能訛上一個是一個。
女警面露同情,拍了拍張桂芬的手。
另一位警察則開口:
“讓你去做dna比對不就是在證明嗎?”
“你有義務配合,請跟我們走一趟吧!”
兩個警察相視一眼,随後女警便上前來拉扯我。
我氣得捏緊了拳頭:
“你們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我遺棄,就憑一個瘋婆子的三言兩語就要我去做dna比對,也太草率了吧?”
我越過警察,指着張桂芬:
“你說我是孩子的媽,你有什麼證據?拿出來啊!”
“我有!”
05
“我親眼看着她把孩子扔在門口的,她就是看不慣我這個婆婆才扔的孩子。”
原來她所謂的證據就是看見?
我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