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我氣定神閑地欣賞着這兩位錯愕的表情。
“老娘要是在内娛發展還輪得到你們賺錢?”
“自己沒見識還真不把别人當東西了?”
就在這時警方感到,數十個警方湧入問道:“陶若黎小姐在哪?”
衆人大驚失色,心亂如麻,沒想到我竟然真敢報警。
我招了招手:“這裡。”
為首的女警官看到我一身傷之後,臉色變得奇差:“所有人都動了手?其他人,把他們都拷回去做筆錄。”
“你這邊我先派人送你去醫院處理一下傷口,順便驗一下傷,方便談賠償。”
話音一落周敏敏不樂意了,跳出來質問道:“憑什麼,明明是她先對我動的手,我也是一身傷。”
“為什麼她可以被送去醫院檢查,我就去警局做筆錄。”
女警官看了周敏敏身上的受傷程度不及我的十分之一,心中了然。
“我沒猜錯的話,你就是那個挑事的人對吧?”
“來之前我調取了監控,看見你先對陶小姐進行惡意辱罵,根據民法典第1024條侮辱诽謗行為判賠2000塊錢人民币及不等。”
“對于陶小姐對你動手一事,你可以對她要求賠償,但是在這之前你惡意召集他人對其進行圍毆茲事體大,根據她的驗傷報告你們将會被判處15日拘留至10年有期徒刑不等。”
一聽到後果這麼嚴重,先前被周敏敏起哄的工作人員十分氣惱,紛紛對她咒罵了起來。
“搞什麼啊?不是說有事你擔着嗎,怎麼我們都被你拉下水了。”
“就是,這不是害人嘛,自己倒是出風頭了,我們得罪陶家丢了飯碗不說,還要進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