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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
迫于壓力,集團總部很快處理好這件事。
不但給了我三百萬,還答應給我一個輕松的職位,公司會養我到老。
公司口碑很快就因為處理及時恢複了,并且比之前更好。
風口浪尖之時,我卻拒絕了那份工作,隻要了錢。
我媽聽說後,在旁邊撇撇嘴,隻是歎了一口氣,“拒絕就拒絕了,有了這三百萬,咱們給你弟弟買套房子,到時候咱們一家人住在一起,媽再給你找個好人家。”
眼見她已經盤算要個三居還是兩居,我打斷了她的話。
“這錢我不會拿出來給我弟弟的。”
我媽愣住,“金葉,你可不能有了錢就忘本啊,你弟弟的條件你也知道,你如果不管他,他這輩子可怎麼過啊,你身為姐姐”
“我身為姐姐就應該把錢都給他嗎。”我忍無可忍,怒不可遏,“這錢,是我用一條胳膊,是我用我所有的尊嚴換來的,剛開始我說要賠償,你冷嘲熱諷,甚至在關鍵時刻,你還給那兩個人作僞證,我為什麼要管他,為什麼要管你,他是你的兒子,不是我的!”
我本以為吼完這些話,心裡會好受一點。
沒想到還是像有什麼東西堵在胸口。
眼淚也大顆大顆往下掉。
我進房間,拿出早就收拾好的行李。
我媽這才反應過來,瘋了一樣拉我的行李箱,“金葉,你要什麼,你不要媽媽了嗎?”
“媽媽錯了,當時都怪那個張力華,他吓唬我,你不能不要我和你弟弟,你走了,我們兩個怎麼活啊。”
我心狠地掰開她的手,“我不走,我就沒辦法活了,媽,我最後再叫你一次媽,在我出了事,你不站在我這邊時,我就不想跟你做母女了。”
縱然隻有一隻手,我還是推開了她。
我媽在我身後哭得上氣不接下氣。
罵我不是人,有了錢就變壞。
說我抛棄她和弟弟,早晚要遭報應。
聽着那些惡毒的話語,我一次也沒回頭過。
離開家後,我去了一個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