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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執不記得,也不在意。

我隐忍着怒意,提醒自己,再堅持三天,一切就結束了。

可意外總是來得更快一步。

“媽媽,狗狗不見了。”

小莫一臉焦急地跑來找我,語氣都帶了哭腔,“豆豆不見了,我剛才還給它喂零食的!”

我陪他找了整整一個下午,翻遍了别墅每一個角落,都沒找到狗。

直到晚上,餐廳裡飄來一股香味。

顔菲菲的母親笑盈盈地端着一鍋湯:

“你們快嘗嘗,這狗肉炖得正合适,這黑背,補得很!”

我腦子嗡地一聲,失聲喊出:“你說什麼?”

那女人還沒明白怎麼回事:

“炖狗肉啊,院子裡那條狗一直亂跑,沒拴好,我一腳踹倒了正好,幹脆”

“你煮了豆豆?!”

小莫的聲音高得驚人,他沒站穩,整張餐桌被掀在地。

湯汁濺了一地,盤子碎裂。

我也沖了過去,攔着小莫,憤怒地看向對面:“那是我養的狗!不是吃的!”

“誰知道啊,”顔母滿臉無辜,“不就是條狗,有什麼不一樣的?”

“它是我兒子的朋友!”

“朋友?”顔菲菲突然笑了,“你不會真讓孩子把條狗當朋友吧?”

陸執趕來時,聽見我怒斥:“你到底有沒有心?!那狗是我們一家人養的!”

他冷冷皺眉:“文熙,不就是條狗,沒了再買一隻就行了。你這麼激動做什麼?”

我簡直不敢相信他這副模樣。

“不過是狗?”我聲音都在發抖。

豆豆是我們孩子出生的時候,我們在家門口撿的流浪狗。

養了七年,可以說是我們的家人也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