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房子挂網上出租後,一個寶媽抱着孩子找到我,要簽長期租約。
寶媽溫柔甜美,懷裡的寶寶也像個小天使。
正準備簽合同時,眼前突然飄過幾行彈幕。
【女鵝!不要和她簽!】
【她兒子會把你的家具全都砸爛!】
【你要她搬走時,她還會在你家塗紅油漆,造謠房子是兇宅!讓你再也租不出去,賣不出去!】
【最後她還制造意外把你推到樓下,拿着長期租房合同霸占你的房子!她的爽文人生就這樣開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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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些文字,我拿筆的手抖了一下。
怎麼可能?
我是眼花了嗎?怎麼可能在現實世界中看到彈幕?
遲疑的這一秒鐘時間裡,對方已經簽好一份文件,遞給我。
看着上面的三個字:孫芹芹。
出于謹慎,我還是先把筆放了下來。
“芹芹,我突然想起合同裡面忘記約定交租時間了,我待會修改一下,我們下次再簽吧。”
孫芹芹的臉立馬就挂不住了。
一秒後,她馬上又堆上了笑臉。
“房東小姐姐,不用約定了!我保證以後每個月一号按時給你交房租,絕對不帶拖延的!”
“我也不是差錢的人,你說要押一付一,我二話不說就把錢打給你了。”
我陷入了遲疑。
上個月我聯系了中介把房子放租。
中介帶好幾波人來看過房,不是租客嫌棄租金高,就是我嫌棄租客租期短事多。
我索性自己在網上發布了招租帖。
她是第一個聯系我的。
我看了她的社交平台,主頁展示的大多都是她和兒子的日常片段,溫馨有愛。
溝通後我了解到,她的丈夫在巴拿馬外派,自己一個人帶孩子。
我對她又多了一重敬佩。
來看過房子後,她對裝修風格贊不絕口,很爽快地就給了押金,而且還要和我簽長期租約。
至少三年,我不用再考慮出租的事,簡直是寶藏租客。
我們一拍即合,達成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