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豹子脖子炸開血花,林峰長舒一口氣。
成了!
脖子被打穿不會再有任何生還的可能性!
看着豹子倒了下去,王鐵柱拿着槍和刀沖過去,把豹子從那小羊羔身上拽了下來。
不過小羊羔畢竟被咬斷了脖子,也是奄奄一息。
“可惜了。”
他有些遺憾,要是小羊羔能活着,還能養的再大一些。
雖然都是吃肉,但現在這小羊羔的确不大。
不過很快他就被豹子吸引了注意力:
“這皮毛真好看。”
走近了一看,這金錢豹的皮毛十分好看,金色的皮毛上面點綴着黑色斑點,毛發不算長卻手感不錯。
摸起來比虎皮舒服多了。
“可惜賣不上價錢。”
林峰輕輕搖頭,這年頭的金錢豹皮毛沒什麼市場,根本不值錢,要是再過二十多年,這一張金錢豹的皮毛得賣十幾萬!
也正是因為不值錢,林峰才答應了孫玉民的請求。
不值錢的東西用來做人情也不錯。
至于留着等二十年再賣?
那實在是沒有什麼意義,林峰不覺得二十年後他還會缺那點錢。
天色已經晚了,他們也餓了,便在山上生起了火。
那隻小羊羔就成了兩人的食物。
至于豹子他們沒有動,連開膛都沒有去做,畢竟算是屬于大隊的東西,估計最後可能會被做成标本啥的邀功。
小羊羔開膛破肚處理好之後,林峰把身上帶着的調味品等東西塞進了小羊羔肚子裡。
随後直接丢進了火堆裡面。
這是直接用了叫花雞的做法。
兩個多小時,小羊羔香氣四溢,林峰将小羊羔掏出來,放在石頭上切開,濃郁的香氣頓時讓王鐵柱肚子叫了起來。
他從沒見過這樣吃小羊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