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第9頁)

司徒是有些背景的,但宋家也沒少買典當行的東西,也算是熟人了。

不知道他為何要這麼說。

“小宋總,稍安勿躁。”

“實在不是我不想給你宋家面子。”

“是手镯已經被人贖走了。”

“這麼快?”宋丞霄有些懵。

司徒先生點點頭,“其實三小姐的手镯,她隻是典當,不是賣給我了。但我們典當行有規定,我也跟三小姐提前說了,如果有人願意按照手镯市值的十倍收購,那我就隻能賣了。而且溢價出來的錢,我會跟三小姐平分,這都是有言在先的,她也同意了。”

“安安的手镯市值多少?”宋丞霄皺眉。

他自從認識安安開始,就見她手镯從不離身,那帝王紫讓人很是記憶尤深。

他隻知道是外婆傳給她的,卻沒有去鑒定過,也不知道值多少錢。

“三小姐的手镯,是帝王紫,難得的極品。”

“而且我們鑒定出,是清朝初期寵妃的禦賜物件,所以市值是八百萬。”

宋丞霄心裡一驚。

“那你的意思是,有人八千萬收購了這個手镯?”

司徒先生點點頭。

“買家是誰,我去找他再買回來就是。”

“不就是八千萬嘛,我給他一個億,讓他轉手賺兩千萬。”宋丞霄對手镯是志在必得。

“不好意思,小宋總,我沒辦法透漏。”

“因為收購時候,我們簽了保密協議。”

宋丞霄:

司徒先生不肯說,宋丞霄也沒辦法。

手镯竟然不在典當行列了,這讓宋丞霄心裡堵得慌。

他回到宋家的時候,有些失魂落魄。

因為他已經答應安安,去拿回手镯,但竟然沒做到。

那他還有什麼臉,去找安安。

“丞霄,你回來的正好。”

“網上節奏挺大的。”

“都在說佟蘭絮簽約了忘憂傳媒,要當網紅,開直播。”

“我跟你說,我和爸媽都是不能接受我們家的人以後當網紅了。”

“你最好告訴你那個未婚妻。”

“若是想當網紅,就别進宋家門了,太l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