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房。
都是已婚女人了,誰會不明白這個詞的意思。
周母瞳孔微顫,不敢置信地問:“你沒和媽開玩笑吧?”
“我怎麼會拿這個和您開玩笑。”
溫頌掀眸,巴掌大的小臉上隻餘黯淡,語氣依舊軟和,“媽,除了離婚,我真的想不到别的辦法了。”
“”
周母氣得夠嗆,但不是沖溫頌。
是沖自家兒子和沈明棠。
一個稀裡糊塗,一個吃着碗裡看着鍋裡!
但話已至此,她就算是個強勢的婆婆,也無法說出勸溫頌不離婚的話了。
怎麼開口?
自家兒子,平白耽誤了别人整整三年的時間。
人家姑娘頂着已婚的名聲,卻連夫妻生活都沒體驗過!
周母深吸一口氣平複心情,拍了拍溫頌的手背,“我看離婚協議上,你隻要晉安路那套房?”
“嗯。”
溫頌輕輕抿唇,“如果不行,房子我可以不要”
她很清楚自己今天的目的是離婚。
上次的兩千六百萬,再加上她自己的積蓄,足夠她衣食無憂了。
在旁人眼裡,她花三年時間給自己戴上頂五彩斑斓的綠帽,又淨身出戶,簡直是整個上層圈子裡的笑話。
可她清楚,是劃算的。
這三年,她很自由,比在商家自由多了。
光從罰跪挨打的次數上來說,她就不可能有一丁點兒的後悔。
“你想哪裡去了?”
周母看向她,“傳出去,該說我們周家苛待兒媳婦了。這樣,那套房子你住着,我再從名下轉一套給你,也是晉安路的。”
“一套你将來自住,一套可以租賃出去,作為日常開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