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吧。”
溫頌瑩潤的指尖捏着合同第一頁輕輕翻開,也開門見山地問:“離婚證什麼時候能辦好?”
“你就這麼着急?”
周母盯着她,似從來沒看清楚過她一般,“嫁進我們周家,委屈你了嗎?溫頌,你扪心自問,這麼多年,周家有沒有虧待過你!”
這句話,溫頌覺得格外耳熟。
反應了一會兒,才想起上次回商家,剛聽商老太太說過。
每個人都在能她面前理直氣壯地問上這麼一句。
那她呢。
她虧待誰了嗎。
但她不想陷在這種需要自證的問題裡來回拉扯。
溫頌眼眸微垂,隻沒有什麼情緒的開口:“孟阿姨,離婚證遲遲不辦下來,對我來說影響不大。”
“但這樣一來,會影響你給聿川哥物色下一個妻子吧。哪個正常家庭,會讓女兒和一個已婚男人來往?”
這番話倒是說到孟清婉心裡了。
她臉色稍微好看了一點,“你放心,離婚證我比你還要着急,最遲也就奶奶八十大壽前後。”
那快了。
老夫人八十大壽,就在四天後。
溫頌沒再問什麼,指尖落在協議的其中一個條款上,“這條如果不改,我簽不了。”
條款上寫的是,在孟清婉允許前,溫頌不得告知周聿川離婚的事情。
到這裡都還正常。
但這後半句是,如若周聿川提前得知離婚的事,算作溫頌違約,違約金五千萬。
在孟清婉發作前,溫頌有條不紊地開口:
“我隻能保證自己不會和周聿川主動說這件事,但如果他猜到,或者從别人嘴裡知道,我管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