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伶應聲,心下計較着,要怎麼處理那些。
賀曼這次離開南家,下半輩子,估計都要在療養院待着了。
對南彙沒用的親媽,可沒有接回來繼續供着的道理。
陳伶對此沒什麼想法。倒是安伯素那邊,她很是警惕。
“南至才三十歲,能力都不清楚,安伯素也敢張嘴,真不怕南家就此沒落。”
陳伶冷笑一聲,直接戳中了南彙的心窩。
他南彙,兢兢業業,打理了南家這麼多年,當家主的年歲,都比南至大,自然不願意讓一個黃毛丫頭騎在自己頭上。
南彙的餘光落在南惠文身上:“我知道你不服氣。
這次,我給你機會。”
向來不看好大女兒的南彙,這次卻變了主意。
自己和南至鬥,就算是赢了,也會被人恥笑。
還不如.還不如讓這個和南至差不了幾歲的大女兒出面。
“你要是鬥赢了南至那丫頭,我倒是願意給你一個和惠明他們公平競争的機會。”
南惠文聽着,連眼皮都沒有動一下。
想拿自己當刀?簡直可笑!
她可不是沒腦子的弟弟,随便兩句話,就願意沖鋒陷陣當炮灰。
南彙見南惠文沒有表态,也不失望。
這個女兒心思重,他幾句話,就能換來對方真心應諾,才是有鬼。
南彙補了一句:“這個事,我會寫在遺囑裡。”
至此,南惠文終于動了。
她擡頭,看向南彙的眼睛,那滄桑的眸子裡,寫滿了認真。
能被寫進遺囑,說明她南惠文享受和南惠明同樣的繼承權!
南彙是個做事謹慎的,為了确保南家不會落在别人手裡,他每半年,都要更正一次遺囑。
弟弟南沐是有名的律師,可在南彙立遺囑的過程中,也隻是個微不足道的見證人,不能幹涉南彙的決定。
因此,南彙說出遺囑,在南惠文看來,是南彙能拿出來的最大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