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一來,不但能把那些兵的胃口,吊得高高的,讓他們天天都惦記着。
還能給自己,留出大把的時間。
他把每天賺來的錢,除了留下一小部分,給鐵牛他們當賞錢,收買人心之外。
剩下的,全都換成了,實實在在的,能增加他實力的東西。
銀子,他讓鐵牛,拿去鎮上,換成了打造兵器用的上等精鋼。
又找了軍中最好的鐵匠,不計工本地,給自己量身打造了一把,比之前那把百煉鋼刀,更重、更鋒利的雁翎刀。
光是這把刀,就花了他足足五兩銀子。
剩下的錢,他也沒留着。
他托張謙的關系,從軍需官那裡,高價買來了一批,邊軍内部,都很少見的,特制破甲箭。
這種箭,箭頭是三棱的,上面還開了血槽,專門用來對付那些,穿着重甲的敵人。
一箭下去,就是個透明的窟窿,神仙難救。
有了這些東西,他進山打獵的效率,又高了不少。
幾乎每一次,都能滿載而歸。
少則四五隻野兔,多則一頭大獵物。
甚至有一次,他還獵到了一頭,比牛犢子還大的黃鹿。
那張完整的鹿皮就給他換來了整整五銀子。
就這樣,日積月累之下。
他的那個錢袋子,也不知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竟漸漸地,變得鼓囊了起來。
等到半個月的時間一晃而過。
他将裡面的銀子一股腦倒出來,仔細一數
好家夥,竟已攢下了超過二十兩的紋銀。
在這邊關之地,這筆錢,已經足以稱得上是,一筆不折不扣的巨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