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第1頁)

我對黎明山的村民是沒有半分好感。

林玲的事便已經傷透了我的心,再加上修路工地上偷東西事件

我認為這個地方的原住民就是一群不能被教化的蠻荒之地的荒野之人。

但這個地方又似乎曾經輝煌過,在他們居住的大山頂峰的懸崖峭壁上有很多石洞。

石洞裡面還有壁畫,天長日久毀壞嚴重。

縣文廣局請了省裡面的專家到這些石洞裡面考察過,稱“算不上文物,沒有深度挖掘”的價值。

也就沒有人去管了,這些石洞就從天然的蝙蝠洞,貓頭鷹、老鷹的巢穴。

黎明山上的人也的确貧窮,窮到讓我于心不忍。

大冬天的早上,我遇到了一群穿着破爛衣服和拖鞋的孩子背着破得不能再破的書包去上學

黎明山上的冬天是非常冷的,我穿着羽絨服都覺得手腳冰冷。

我想大人愚昧,讓人讨厭,但孩子是無辜的。

于是,我以黎明山泉飲用水廠的名義,給黎明山小學捐獻一批過冬的衣物。

反正我的黎明山泉,三年内不能盈利。

水廠已經投入生産,桶裝水已經進入縣政府、縣公安局和縣住建局、縣财政局,在市面上還沒有公開銷售。

飲用水的利潤實在是太高了,僅僅幾家政府單位的用水,就是非常可觀的一筆數字。

蔣蘭對我迷信這件事感到非常不可思議。

她不明白,我投入那麼大,建好了水廠卻不拿來盈利?

等三年?誰知道三年後又是什麼一個情況?

市場會等我們三年嗎?

蔣蘭這番話倒是提醒了我,我可以遵守張朝楊的交代,水廠建好三年不盈利,但不能不搶占市場。

隻要不盈利就可以,我可以将掙到的錢拿出來做慈善。

于是黎明山泉在滄陽縣城成立銷售公司,開始迅速搶占市場。

韓雲娟是縣教育局的副局長,又是李正華的夫人,她幫忙之後,縣城所有中小學飲用水就全部變成了我們的黎明山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