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費貴,丁紅梅長話短說:“還有啊,你告訴鵬宇,讓他别往家裡寄錢了,家裡不缺,讓他留着當老婆本兒。”
交代完重要事情,丁紅梅挂斷了電話。
江鵬宇湊過去問沈程:“我嬸兒跟你說啥了?”
沈程攤開手,無奈地聳了聳肩:“讓你趕緊回家一趟,不然以後就别回去了。”
江鵬宇:“”
仰起腦袋長歎一口濁氣,他無比憂愁地說道:“要不你陪我回去?”
“去你的。”沈程給了他一手肘。
這邊,丁紅梅挂斷電話,跟女兒吐槽:“說什麼團裡有事,你堂哥還以為我不知道他憋啥屁呢,每次要提相親的事兒,他就跑得跟兔子一樣快,還每次都叫沈程接電話,别以為我不知道他肚子裡的彎彎繞繞。”
沈程!
江念姿腳步頓住,忽然想起她遺忘的事情是什麼了。
這本書的男主,就叫沈程。
是江念姿堂哥的戰友。
心中百轉千回,江念姿嘴上卻不忘記回答丁紅梅。
“媽,堂哥他現在不想結婚,你跟奶奶就别逼他了,等他遇到緣分了,自己會主動去想的。”
“緣分?”丁紅梅好笑:“軍營裡那一紮堆的全是男人,他能遇到個啥緣分?要真能遇到緣分,他也不會28歲還沒結婚了。”
這個年代,28歲沒結婚,已經算大齡青年了。
江念姿“嗷”了一聲,若有所思。
丁紅梅繼續道:“你堂哥記恩,每個月都往家裡寄錢,可咱哪兒能要他的錢,沒個爹媽張羅着,已經夠可憐了,到時候别結婚的老婆本都沒有。”
所以江鵬宇寄回來那些錢,丁紅梅都給他存着,一分都沒動。
這讓江念姿聽了,有些動容。
家裡條件這麼糟糕,要是換做旁人,早就惦記上這筆錢了。
可是丁紅梅沒有,她潑辣歸潑辣,卻很有底線。
兩人來鎮上,除了打電話給堂哥,還買了些東西。
江念姿看見丁紅梅從腰帶裡摸索出一個油紙袋,翻了幾轉,才把錢掏出來,全是分分錢,零零碎碎的,加起來估計也就兩塊錢左右。
她手上布滿皲裂的口子,因為常年在地裡幹活兒,口子裡染上泥土,顯得又黑又髒。
“媽,你買啥呢?”江念姿問。
丁紅梅拉着她的手,笑嘻嘻地來到賣護膚品的區域:“媽給你買蛤蜊油,快冬天了,你上回買的,不是用完了嗎?”
聽着丁紅梅爽脆的聲音,江念姿不知道心裡是什麼感受。
就好像心裡突然塌陷了一塊似的。
她從小就沒媽,從來不知道被媽媽疼愛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