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國站在門口,語氣平靜:“蘇淼淼同志,經過調查,你與本案無關,可以走了。”
蘇淼淼緩緩擡起頭,唇角揚起一抹淺淺的笑,溫順又乖巧:“辛苦公安同志了。”
幾天後。
礦區公安局公告欄貼出處理結果。
經查,犯罪嫌疑人林強、陳美華對顧家三口(顧建國、劉淑芬、顧深)及蘇家三口(周秀蘭、王春花、蘇耀祖)實施故意傷害(經法醫鑒定均為輕傷二級),并盜取兩家全部财物。
現判決如下:林強犯故意傷害罪、偷盜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陳美華犯共同犯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責令林家賠償顧家醫療費及财産損失共計3820元,賠償蘇家醫療費及财産損失共計2630元。
鑒于林家确無經濟賠償能力,扣押林家貴重物品(縫紉機一台、收音機一部),剩餘賠償款由林強、陳美華刑滿釋放後,通過勞動收入分期償還。
林曼妮作為具有勞動能力的家庭成員,其每月工資的70将直接劃入賠償專用賬戶。
…
晚上。
她躺在床上,望着泛黃的天花闆。
原主那些記憶走馬燈般閃過——寒冬裡洗衣服裂開的凍瘡、餓着肚子看弟弟啃雞腿時的心痛、被父親暴打後不敢哭出聲、奶奶沒事就罵她掃把星賠錢貨、顧深一家高高在上的羞辱、林曼妮看似友好實際專捅心窩子、林曼妮父母三番五次要求把考試成績給林曼妮…
她對着虛空輕聲道。
“你的仇呢也報了,我也玩開心了。”
“現在各地狠抓計劃生育,你就安安心心去投胎吧!”
“我呢,繼續享受有趣人生!”
…
第二天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