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14頁)

有些人,就算你給她再多機會,她也學不會悔改,隻會在泥潭裡越陷越深,還想拉着别人一起陪葬。

回到朋友家,我打開電腦,把陳薇剛才的話錄了音發給律師。

然後開始收拾東西。那些和陳薇有關的舊物,被我一件件扔進垃圾桶。

看着空蕩蕩的行李箱,我突然覺得無比輕松。

晚上刷手機時,看到孟銘發了條朋友圈,隻有一句話:

“人生難免犯錯,願能知錯就改。”

配圖是他在律所門口拍的照片,手裡拿着本《律師職業道德規範》,笑得一臉虛僞。

我看着那條動态,輕輕點了舉報。

有些錯,不是一句“知錯就改”就能抵消的。躺在床上,聽着窗外的蟲鳴,我第一次覺得睡意如此踏實。

那些被背叛的刺痛,被污蔑的委屈,被算計的不甘,好像都随着這幾天的風雨,沉澱進了湖底。

法院開庭那天,陳薇穿着一身素黑連衣裙,臉色慘白得像紙。

陳母沒來,大概是丢不起這個人。

孟銘因為涉嫌多項罪名僞,已經被依法逮捕,沒能出庭。

他的辯護律師提交了一份認罪書,字裡行間都在強調“初犯”“一時糊塗”,希望能從輕量刑。

庭審進行得很順利。

當法官問到是否同意離婚時,陳薇沉默了很久,才緩緩點了點頭。

“财産分割我沒意見,”她突然擡起頭,看向我,“但我有個條件。”

“你說。”

我看着她,心裡再無波瀾。

“我想見孟銘最後一面。”

我愣了一下,随即搖了搖頭:

“這不是我能決定的。”

她慘然一笑,眼淚毫無預兆地掉了下來:

“我真是瞎了眼……為了他,把自己活成了笑話……”

聽到這話,我心裡沒有任何波動。

路是她自己選的,哪怕走到懸崖邊,也該由她自己承擔後果。

最終,法院判決如下:

準予我與陳薇離婚;

陳薇需返還非法轉移的夫妻共同财産;

孟銘因多項罪名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吊銷律師執業資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