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全屯子數一數二的文化人,每年的春聯福字都是張抗美負責寫。
一手毛筆字着實不錯。
王川接過油墨未幹的福字,認真點評道:“不錯,這筆字拿到大集上,咋地也能賣個幾分錢。”
張二丫回頭說道:“抗美,過來搭把手,今天中午就在這吃吧。”
“年後,兩個孩子去公社上學,你負責接送。”
“啊”
張抗美苦着臉說道:“姐,孩子不能住校嗎?”
“廢話,兩個小祖宗一天不惹禍,老娘都能多活幾年,真讓他們住校,非得把學校給點了不可。”
張二丫望向院外的三個孩子。
瞧瞧人家囡囡,不但懂事,而且本本分分。
再看看自家的兩個小兔崽子。
小子淘氣也就算了。
小鳳比她哥還有淘。
不放在眼皮底下看着,兩個熊孩子就算沒有燒了學校,也肯定會氣得老師們跳腳罵街。
“那你給我買輛自行車。”
“你看我像不像自行車!”
張二丫瞪了張抗美一眼。
一輛自行車一兩百,張抗美真好意思張口。
“姐,我的錢都被你沒收了,你但凡給我留點,我早就和二哥一樣,騎上自行車了。”
看到堂姐弟二人鬥嘴,王川和徐秀雲忍俊不禁地笑了起來。
猶如不管多大的孩子。
父母眼裡你永遠是小孩。
張抗美這段時間的收入,全都被張二丫沒收。
理由是小孩子揣這麼多錢不安全。
攢着給他娶媳婦。
見張抗美還要繼續争辯,王川丢了個眼色過去。
見狀,張抗美乖乖過去幫張二丫幹活。
自行車有着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