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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飯,我本來想回家。
但是,李大柱執意要在鎮上逛逛。
“我們好歹也是第一次見面,你想買什麼就買什麼!”他說的分外闊氣。
“這可是你說的。”我眼睛一眯,這是他主動讓我宰的,我今天就讓他荷包大出血。
李大柱十分不屑的努努嘴:“切,能有幾個逼錢,你可勁買!”
既然他這麼說了,我就不客氣了。
之後,我們來到一家名牌時尚專賣店。
不過裡面賣的都是過季産品,甚至還有二手包,上面有些輕微的劃痕。
小鎮上的人懂得不多,隻知道認準牌子。
還真有不少女人在買。
我随便指了一個:“這個我挺喜歡,多少錢。”
“女士,你真有眼光,這包包是剛到的貨,一萬二,您是現金還是刷卡?”
貨不對,整的詞倒是一套一套,故作專業的。
我沒說話,轉過頭去看李大柱。
這男人眼裡充滿驚愕,摸了摸自己頭上的幾根毛:“那個…其實我的錢都是要攢着娶媳婦的,所以還是你付吧,我先去外面等你。”
說着,他像腳底抹油了一般溜了出去。
我不禁冷笑。
就這還是大地主、年輕土豪呢?
摳搜男才對。
我轉回身,店員就用一種憐惜的表情看着我道:“小姐,還買麼?你不買的話就騰騰地。”
小鎮裡竟然還有勢利眼。
我搖了搖頭:“不買了。”
店員一副,我猜的沒錯,傍上的老男人不願意給你買包的鄙夷表情。
我又道:“你這包貨不對闆,這上面寫着阿瑪尼的新款“it”包-etlesac11,卻放着過季小衆女包,拉鍊内側還有不少劃痕,我是冤大頭麼?買個屁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