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第1頁)

有專家說發财的門路都在刑法裡寫着,但刑法也是不斷修訂不斷完善的。

1996年有兩條财路還沒上刑法,分别是侵犯著作權罪、銷售侵權複制品罪。

李林知道這兩條罪名1997年才上刑法,所以現在倒賣盜版光盤不犯罪。

隻要光盤内容不涉及分裂國家,不涉及黃色,被文化部門逮住頂多罰款了事。

況且90年代盜版光盤書籍滿天飛,小販們可以明目張膽的賣,隻要不被罰錢就能掙錢。

李林坐李西統身邊,伸手輕輕拍他的肩膀。

“港島光盤每張最多3塊,咱哥倆運到豫省至少賣13,每張至少10塊錢利潤。

我兌800你兌500能買440張,一趟能掙4400,你一年工資才3600,好好想想吧。”

李西統悶頭不說話,他不是不相信李林的話,而是沒有賭人生的魄力。

李林能理解,小老弟擔心丢了工作沒臉回家,他想用手裡的500元償還進廠中介費。

這年頭兒南方的大廠還不多,想進廠打工得先交錢給中介,中介托關系送你進廠。

哥倆家裡窮,李西統那600元中介費是他爹求爺爺告奶奶借的,所以他怕丢工作。

李林咬牙,心說綁也得把你綁走,你脾氣太暴一言不合就動刀子,獨自留在深城絕對被人砍死。

抽完煙李林決定用激将法,“算啦,你是個沒卵子的貨,借我300塊我單幹。”

“俺有卵子!”李西統解開褲腰帶拉扯内褲,揪出一團鈔票拍在李林手裡。

“人死卵朝天,不死萬萬年,幹他娘的。”

說完又拎起三棱軍刺和匕首,瞪着眼說:“小林哥,用哪個?”

李林笑了,接過軍用匕首綁在褲腿裡。

這兩把武器是西統他爺退伍時的裝備,哥倆來深城打工時老爺子送給他們防身。

說幹就幹,哥倆藏好武器清空旅行箱,拎着箱子離開宿舍走出宿舍樓。

出廠門時聽到有人喊,回頭發現是隔壁村的張二昆,他是流水線上的小組長。

“你們倆弄啥去,出去玩兒嗎?”

“二昆,我跟西統請1個月的假回家收麥種花生,現在廠裡不掙錢。”

李林說的是實情,廠裡沒訂單工人們都是輪流上班,上10天休7天肯定掙不到錢。

張二昆想了想,說:“好,恁倆一路順風。”

李林轉身想走又被張二昆喊住,他從錢包裡拿出10張百元大鈔。

“幫我捎給俺媽,俺哥娶媳婦等着送彩禮,郵局彙款太慢啦。”

“好的,一定幫你帶到。”

李林美滋滋收錢,這下又能多買300多張光盤,剛才還在發愁進貨的本錢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