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在出版局等了一個小時沒等到教育時報的人,看看手表說:“麻煩孫科再打電話催催,或者把謝社長的電話給我。”
孫家印打通電話問:“謝社長你到哪了,這都一個多小時了,你到底什麼時候到?”
半分鐘後孫家印挂電話說:“老謝說最多10分鐘他就到了,李總再等等吧。”
20分鐘後還是不見人,李林掏出手機說:“請把他的電話給我,我聯系他。”
孫家印說出号碼李林馬上撥打,前兩次是暫時無人接聽,第三次是不在服務區。
20分鐘後李林覺得被放鴿子了,對方根本沒有見面的打算,剛才的話是故意拿他開涮。
李林不禁冷笑,心說跟我玩拖字訣是吧,今天我就跟你玩到底。
孫家印用座機打了兩次也沒打通,笑着說:“鄭城的移動信号不太好,可能謝社長臨時有事來不了吧。”
李林留下一張名片:“如果有消息請通知我,我就不叨擾了。”
孫家印信誓旦旦說:“李總請放心,我會安排人去找他,一有消息馬上通知你。”
離開出版局回到車上,李林說:“圓圓給我講講诽謗罪。”
馬圓圓解釋道:“诽謗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虛假的事實,足以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的行為。”
李林問:“教育時報的行為構成此罪嗎?”
馬圓圓小聲說:“我們可以先去派出所報案。”
李林又問:“派出所會怎麼處理?”
馬圓圓回答:“如果他們認為情節不嚴重會進行調解,如果認為情節嚴重會立案。”
李林讓司機去最近的派出所,講明情況拿出報紙申請立案。
接警員打電話彙報,很快副所長親自接待李林林,了解完情況做完筆錄讓李林簽字,而後副所長提出了調解的建議。
李林問:“我的情況不能立案嗎?”
副所長搖搖頭:“這個我需要請示上級領導,我建議李先生先調解一下看看情況。”
馬圓圓湊到李林耳邊說:“诽謗是自訴案件,我們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意思是不管派出所立不立案都能直接起訴,李林思考幾分鐘同意了調解申請,如果通過調解拿到想要的東西他也懶得再打官司。
副所長馬上電話聯系教育時報的負責人,對方說半個小時之内肯定到場。
幾分鐘後李林的手機響鈴,是新聞出版局出版物市場監管科的孫家印科長。
孫科長在電話裡抱怨:“為什麼報警呀?教育時報的謝社長剛到局裡,我正準備給你打電話讓你過來調解呢。”
李林心說我信你個錘子,随口敷衍道:“如果你有時間就一起來吧,咱們四方會談。”
挂斷電話後手機再次響鈴,李林接通說:“您好,我是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