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該怎麼往前走了。
我放下手機,輕聲開口:
“方澤,到今天,我們在一起不止十年了。”
“我記得你第一跟我告白的時候才二十歲,不懂女生,也不懂浪漫,可你會為了跟我告白省吃儉用買禮物,盡管那條項鍊真的很醜。”
“我記得我們的婚禮,你找不到婚鞋急得團團轉,擔心不能把我娶回家的樣子。”
“還有我懷孕産檢,你一次不落,我腳腫成了饅頭整夜睡不着,你不厭其煩地起身,安慰我、替我按摩,說你這輩子隻愛我……”
我頓了頓,輕輕看向他:“方澤,你告訴我,你還愛我嗎?”
應該是不愛了吧?
否則怎麼會在兒子生日那天,傷得我們遍體鱗傷。
方澤紅了眼,嘴唇張開又閉合,反複了無數次。
最後隻吐出一句:
“我們是家人。”
一句家人,宛如當頭一棒。
将我從回憶中徹底打醒。
我沒再開口,将方澤趕出了病房。
同時聯系閨蜜:
“幫我找個律師,我要離婚。”
4
離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尤其是我和方澤還有個孩子。
拿到離婚協議的第一時間,爸媽就收到了消息趕來家裡勸我。
“方澤燙傷浩浩确實不對,但他畢竟是孩子的父親,知微你千萬别沖動。”
小姑子也帶着公婆攔住我。
“嫂子我昨天罵過我哥了,他已經知道錯了,還讓我重新給浩浩買生日蛋糕。”
公婆應和道:
“是啊,今天一大早就送過來了,包裝都還沒拆呢。”
小姑子把蛋糕放到桌上拆開。
隻一眼,所有人的臉色都凝固了。
壽桃形狀的生日蛋糕,上面清清楚楚地寫着“福如東海”“壽比南山”。
方澤買蛋糕的時候,甚至都沒花心思看一眼照片。
心裡的諷刺幾乎要溢出來,我收回投過去的眼神,埋頭收拾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