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8頁)

項時安低聲說:

「你如果不想活了,我真的、真的會瘋的。」

我聽着他們的聲音。

眼淚又掉了下來。

兩世為人。

我被無數黑暗包圍過。

傷過,疼過。

可現在,有兩個男人。

為我守夜、喚我歸來。

我想活下去。

在愛裡。

活下去。

29

我徹底好了。

從站起來,到說出完整的一句話。

再到能自己穿衣服。

走出醫院。

我用了半年時間。

哥哥為我放了一夜的煙花。

在天色微亮的黎明裡綻開。

他說:「苦盡甘來,咱們再也不受委屈了。」

第二天,我們一起去祭拜媽媽。

哥哥帶着花,我帶着寫了好久的信。

項時安也在。

站在我們身後,一直安安靜靜。

我在媽媽的墓前點了一炷香,輕聲道:

「媽,我和哥哥來看你了。」

「他很好。是很厲害的大老闆。」

「我也很好,不想死了。」

哥哥轉過頭去。

紅着眼,卻又笑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