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第2頁)

她去車站買了半個月後的火車票,是給林建華一起買的。

林建華想借惜惜爬得更高,那她就要林建華摔得慘不忍睹。

爬得越高,跌得越慘!

她和林建華隻擺酒了,在法律上都不算真正的夫妻。

去滬市好,去了才能一層一層的扒下林建華的皮!

最好是把林建華送去蹲局子!

至于丁小娟,就在家繼續虐待引弟呗。

反正那是他們親女兒。

笑得。

白眼狼還想認傅若白這個親生爸爸?

這一輩子都不可能了。

沈自甯回去就一天收拾一點東西,這次和前世不同,一回去杜金花就把她叫了進去。

“你是當嫂子的人,小娟沒有你能幹,你家在城裡有人脈。紅玉在鎮上學裁縫不是個辦法,聽說你有法子能在傅若白那裡買到工作。”

“依我看,你還是别工作了,在家好好帶惜惜,再和建華生個兒子,工作就給紅玉買吧。”

杜金花猶豫了很久,她沒想到丁小娟那賤貨居然想離開家,去買工作。

雖說那賤人現在打消了離開的想法。

但她覺得滬市的工作不能丢。

她甯願紅玉去,也不要沈自甯去。

這女人有了工作,出息了,就會壓她兒子一頭,兒子萬一沒出息了怎麼辦?

她聽老一輩說的,女人太能幹了,這丈夫就要吃癟。

她肯定不想沈自甯爬到她兒子頭上。

“你娘家媽怎麼也是城裡人,你們結婚這麼久,連結婚證都沒有打,這次我也跟你們一起去滬市,路上好有個照顧。”

“去滬市把證拿了。”

前面的都是鋪墊,後面的才是杜金花的目标。

杜金花也回過味了,她想去看看沈自甯家到底有沒有錢。

她兒子這次肯定能考上大學,如果兒子是大學生了,沈自甯家不好的話,那扯證的事就免談。

但如果沈家有錢,那她就認了這個兒媳婦。

杜金花就是去打探情況的。

沈自甯心裡反感,臉上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