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11頁)

說完我就挂電話,懶得跟他費口舌。

很快法院開庭了,這天來了很多媒體進行現場報道。

裴安時跟沈琳琳站在一起,來幫沈琳琳出庭作證。

我的律師幫我唇槍舌劍,向沈琳琳追要歸還夫妻财産,230億!

這個數字一出,全場沸騰了。

沈琳琳氣的拍桌子,指着我怒罵:

“任熙悅你不要臉!獅子都沒你的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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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安時義憤填膺幫她說話:

“我跟琳琳是合作關系,确實合作投資不少項目,這些錢是投資用途,不存在是給沈琳琳的消費!”

“任熙悅你鬧也要有個度!”

她的律師舉證了這些錢都是合作投資用途。

我從容的拿出調查到的資料,一一舉起來念給大家聽:

“沈琳琳的母親,黃翠花在京都名下有2個價值6億的别墅。”

“她弟弟沈強名下在多個城市有價值50億的房産。”

“她個人名下也有20億的不動産!”

“她的父親常年賭博,輸了80億左右,另外他父親投資開辦了一個廠,總投資在90-100億左右!”

“他們所有的資金來源都是從沈琳琳賬上出的。”

“沈琳琳的母親,家庭婦女沒有正當工作,她父親一個賭鬼,她弟弟一個啃二代,一家人在貴市山村生活了20多年!”

“她口口聲聲說搞事業投資,不過是個幌子,收了錢後不是給家裡人花就偷偷轉移了。”

“同時我這裡還有她跟裴安時婚前出軌的證據。”

我把所有的證據拿給法官。

沈琳琳激動的否認:

“那些錢都是我自己賺的,跟你們沒任何關系,我本身就是個女強人。”

陸司寒手裡舉起一份文件:

“這裡有你所有項目造假的證據,和你成年後所有的資金出入。”

“這麼多年你隻跟裴安時合作過,沒跟其他有任何合作行為。”

這份證據一同給了法官。

沈琳琳拿不出證據反駁,隻一味嘴硬說這些錢是她賺來的。

法官一錘定音,判定沈琳任歸還夫妻财産的一半130億到我個人賬戶。

她終于慌了,哭着抓住愣住的裴安時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