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說李風一句話,律師團隊都動了起來。
但是這個太難了。
就跟他山寨碰瓷别人一樣,沒有證據的東西完全赢不了。
這幾天表妹孫依依經常打電話來吐槽不當人,說用官司提提熱度還可以操作。
但憑借影片提前上映這個操作,想要赢是一點都不可能。
叮鈴鈴
這不?表妹又來電話了。
孫依依:“哥,張大律師和米國這邊的同行溝通了下,我們都認為想要利用影片來赢這場抄襲侵權案,是不可能的。
你也知道,就像那種外星人題材和我們的神話故事一樣,這種題材誰都可以拍,斯巴達同樣如此。”
李風:“但這裡是米國,一切用證據說話,說說你們想出的辦法。”
這個官司真的沒法赢?
這片土地上隻要擺出證據,就算所有人都知道你不是殺人犯,你也得是殺人犯。
隻要沒有證據,就算你是殺人犯也沒人能奈何你!
跟他一樣,所有人都知道他之前抄襲山寨了,就是拿他沒辦法。
而《斯巴達》呢?隻要有實際證據,那你同樣可以是抄襲。
就看能不能安排這樣的證據!
“哥,你可真會出難題。”
孫依依吐槽一聲,繼續道:“我們律師團隊确實想到一個辦法。”
李風眼睛一亮,“是什麼?”
“我們本來的方向是從影片入手,但這個真不行,最後我們換了個角度。”
“什麼角度?”
“這個可能很難,我們不從影片入手,那就從人入手,斯巴達人!如果能證明斯巴達人存在,那就可以反告侵權。再看《斯巴達》的那些海報,穿着吊帶短褲,我們還可以告他們侮辱斯巴達先輩等等。”
嘶
有點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