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第1頁)

“除了交四萬四千兩上去,還剩兩萬四千兩呢。”

林學瑾咧了咧嘴,笑的比哭的還難看。

他以為要花時間來勸農,想辦法好好治理地方,半年一年的才能完成任務。

可誰想到,這丫頭一出手,三天時間就超額完成任務了。

他一時間茫然了,都不知道自己該幹點什麼了。

“錦園,你說,接下來我們該幹什麼?”

“很簡單啊,先把大街治理好,街上味道實在是太難聞了。”

“然後買地,嗯,要地也行,從桃園村買來紅薯種子,多多種地,秋天豐收的時候,很多人就不會挨餓了啊。”

是啊,多簡單的方式啊,就照搬桃園鎮的道路走就行了啊,讓百姓不餓肚子就行了。

他這是回到了原來的位置,結果把以前的思維方式也給喚醒了。

“錦園,趙先生當初說的沒錯,你比我強!”

去年桃園鎮種了上千畝紅薯,秋天收貨了四百萬斤。

足夠上萬人吃一年的量,要是以餓不死的标準來計算,養活幾萬人都足夠了。

趙百彙是願意積極推廣紅薯的,可惜買來種的人很少。

一方面是因為這個時代消息傳播速度太慢,一個村子的事情很容易傳遍村子,卻很難傳到隔壁村。

另一方面是因為惰性,隻要能活着就不願意改變,想改變的時候也差不多餓死了。

有錢有能力改變的人則覺得這和他們沒關系,百姓死活他們都不關心,怎麼會關心他們種什麼呢?

“錦衣,這六萬八千兩,都用來買地,雇傭人種地。”

“我希望今年秋天,青江府能有個好收成。”

“好的,我覺得再伸手沖大家要錢可能比較難了,第一次他們都很大方,第二次的時候他們都先商量出總額度,然後才商量着每個人出多少錢了。”

“可能手裡沒有那麼多錢了吧。”

“不過沒關系,這次我不要錢了,我可以要地。”

林學瑾點點頭,又搖頭,“不對,不對,其中三萬兩不能動,這是百姓們吃飯的錢。”

“先生,沒關系的,可以動,到時候我再跟大家要一次糧食就好了,大家都很好說話的,從來沒有拒絕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