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6章(第1頁)

他揮舞着劍,最後又無能的松開手,任由這劍掉落,最後敞開雙手對天嘶吼。

“天要亡我啊!!”

“憑什麼憑什麼我拼了命的活下來,殺親殺友,領兵打仗,憑什麼最後要讓我落得這個結局?!”

“明明隻差一步隻差一步啊”

他眼淚與雨水混作一起。

他幼年為賤婢爬床所生,出身卑微,而在吃人的皇宮得了貴位。

母親生下他那日就被人砍下頭顱,卻必須對外宣稱是難産去世。

他也本該在不久後因為“意外”而與她同去才對,可她卻在死前用刀紮進了他的雙腿,讓他“天生殘疾”,以此失去皇位繼承權。

沒人把他當威脅,也沒人在意他,雖說不愁吃喝可他自小殘疾,不受重視,在那紙醉金迷的皇宮裡又如何能夠真正的安然?

身雖“無恙”,心卻扭曲。

他早早的就明白,他活下去的法則隻有一個——攀高,攀高,攀到至高!

高到無人能夠決定他的生死!

高到這世界上所有人對他絕無二心,必須服從!每個人見到他,都必須跪下,尊敬的稱他一聲陛下。

那樣他才能活下來。

于是他開始暗裡鬥争,七歲便殺了第一位争奪者。

往後,他殺的越來越多,做的也越來越多,即使雙腿殘疾大易也人人贊他足智多謀。

可偏偏在他十二歲那年,他的雙腿竟然有了知覺?

太醫為他診斷,說他有重新站起來的可能。

原本不被注視的蛆蟲好像被放大了站在所有人的面前。

那時他勢弱,為了活下去,為了證明自己對皇位沒有野心,他當着自己父皇的面,當着所有人的面,用刀再一次紮斷了自己的雙腿。

直至那太醫判決他終身再無複原可能,他才能勉強把命保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