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這就對上了,沒有錯了!”大強更放心了,“曹元啊,這個小林可是我和你大力叔幫你一起帶回來的,回頭你把這個小林賣了,這錢可得我們三個一起平分啊!”
大強道,“小林長得好看,賣給沖哥指不定能賣出一個更高的價格,我聽沖哥說過,他手裡漂亮的貨都賣去那些有錢人喜歡去的地方,可賺錢了!
我們找沖哥買個傻子都要六萬,這麼好看的貨賣給沖哥,我們要個十萬不過分吧?”
大強心裡算着,十萬塊三個人分,一人三萬三,這可比種地來錢快啊,難怪那個沖哥愛做這種生意。
十萬塊呢,當祭品獻了多虧啊,還是賣了劃算!
“強叔,這個小林是城裡人,她要是失蹤了,她家裡人肯定會到處找她。”戈曹元覺得這事冒險了點。
“我們把人賣給沖哥,之後的事都是沖哥的事了,沖哥隻要敢要,他自然有法子,再說了,隻要人沒在我們村裡,我們都說人來過又走了,在我們村裡找不出這個人,幹我們何事啊?”
大強拍拍戈曹元肩膀,“甚至都沒人知道她來過咱們三戈村,都不一定找到我們這,虧你還是上過大學的大學生呢,就這點膽量?都不如我們這些沒讀過幾天書的泥腿子,你在外頭能幹大事嗎?”
戈曹元經不得激,也經不起錢的誘惑。
山裡人都覺得他讀過大學去大城市上班有面子,有前途。
可他這個大學生在山裡稀罕,出了山裡去了大城市什麼都算不上。
他也不是什麼重點大學畢業的,好公司的門檻他都摸不着。
在村裡人嘴裡他在大城市吃香的喝辣的,日子不知道多體面,可在外面他一個月也就四五千塊錢工資,扣掉房租,也就混一個不餓肚子罷了。
戈曹元一想到神不知鬼不覺把人一賣就能賺三萬多,又覺得這錢來得容易,人又是自己送上門的,不賺白不賺。
“大強,聽你的,你先把人領進來我看看,要是真那麼好看,可不止十萬塊錢呢!”戈曹元道,“你是不知道大城市裡的女孩十指不沾陽春水,那皮肉嫩着呢。”
“對,就是嫩!”大強一想到那仙女似的女孩就連連點頭,
“李思的事咱可不能露餡,我們就說族裡有規矩,待嫁的新娘要去山神廟住七天才能出嫁,先把她拖住了再說。”
戈曹元這才想起來還有另外一件事。
“強叔,你和大力叔昨天就出去買祭祀用的東西不在村裡所以不知道,我們村裡今天來明星了,族長已經交代了不讓人和外人提山神廟的事。
我們還是說李思去我姨婆家借住去那待嫁了,就說我們村裡有這習俗,新娘結婚前三天不能出門見人。”
“那些明星在村裡隻拍兩天節目,族長請示過山神大人把祭祀時間延後兩天,山神大人同意了。”戈曹元道。
大強一聽來明星第一反應并不是高興,而是不喜。
“那些明星不會咱村裡鬧出些什麼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