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達東門縣的時候,已經是下半夜兩點左右。
我在縣城街道随意的開着。
“前面第二個路口右拐。”姑父突然發話了。
我隻好按照他的辦。
經過幾個路口,七拐八拐的繞了好久之後,我竟然到了我的目的地附近。
車子停在兩棟民房的過道中間,周圍一片漆黑。
眼前的那個旅館,就是當年我跟阿珍開房的那個旅館,祥盛旅館。
姑父竟然知道我要幹嘛?!
我慢慢轉身,凝眉看着他。
姑父悶聲不響的丢給我一雙勞動手套:“你出生沒幾天就被你阿公抱回來了,我是看着你長大的,還能不知道你小子心裡想啥?”
“姑父”
他猜的真準。
沒錯,我今晚就是要幹這個旅館的老闆。
當年,就是這家旅館的老闆報的警。
也是這個老闆,向阿火透露了我跟阿珍的開房信息,才導緻了事件的發生。
如果不是他,阿火怎麼可能那麼快、那麼準确的找到我們?
如果不是他,那天晚上阿珍就不會出事,沒準現在我們都在朋城上班呢。
這人必須死!
姑父從包裡拿出一頂帽子戴在我頭上:“做事一點也不小心,開車出來做事,首先得避開攝像頭知道嗎?”
難怪剛才要在小路轉來轉去的呢,還是姑父老成。
“這附近我早偵查過了,剛才的路線,攝像頭隻會拍到車子進城,不會拍到我們到過這附近,而且車牌我上午就換過了。”
“姑父”
我心裡一陣暖流劃過,都不知道說啥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