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猶記得,當時我帶人去掃周威場子的時候,姑父就曾偷偷拿了兩根金條,還分我一根。
當時我沒要,也叮囑姑父别要。
現在想來,或許姑父那輩人,對公與私之間的界限不敏感?
細想一下也不是。
如果真的不敏感,搞不清楚公與私的邊界,姑父當時也不會偷偷摸摸的拿。
知道偷偷摸摸,那就是知道這樣不對。
林志權也是知道不對的,所以才送兩萬給牟鑫宇。
今天被抓到這一百多萬的事,那麼在此之前,就必然還有别的事。
他一開始可能也是幾千幾萬的拿,拿多了發現沒事,膽子就越來越大。
所以這種事,發現苗頭就得打擊。
“阿宇,這兩萬你拿回去,大膽花,這是公司獎勵給你的。”
“這,這不好吧”
龍叔把錢塞到他手裡:“集團是山哥說了算,有什麼不好的?
給你你就拿着,以後發現有類似的事情,你可以直接跟我或者山哥彙報。
後面我會公開山哥的郵箱,你們有什麼話,也可以給山哥郵箱發郵件。
回去後,不要跟其他人講起今晚的事。
就當自己今晚沒來過這。”
這是廣開言路,加強監督。
人不是太多的情況下,這種手段是能很好的遏制一些壞現象的。
隻是有的地方人一多,海量郵件進來,信息真假難以甄别,領導郵箱也就形同虛設了。
阿宇走後,我一臉苦惱的燃起一根煙。
“師父,以前你們遇上這樣的事,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