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7章(第2頁)

吃飯的時候,就是李響送到我房間。

第三天晚上。

兄弟們從海上過來了。

稍作休整後,我跟老三等人登上了上次被打劫的小島。

那幫人就住在這個島上的一處民房裡。

我們沖進去的時候,他們正在一起唱歌。

“我曹尼瑪,叫你搶我,我特媽殺了你!”

我大喊一聲,最近的怒氣煩躁,在此刻集中爆發。

乓乓乓

一陣密集的槍聲響起。

那幫人被我們全殺了。

連屋裡的狗都殺了。

我們找到了藏在樓上的現金。

加上他們原來的錢,我們一共搶走了3000多萬島國币。

“草,為了這些錢,這麼大老遠跑一趟真劃不來。”老三抱怨道。

“咋滴,我就想出口氣不行?”

老三咧嘴笑了:“當然行了,敢搶我哥,這些家夥是嫌命長。”

說罷,老三一咬牙,一梭子彈全部打在缺嘴男的頭上。

老三等人是非正規途徑進來的,不能在這久留,當即就撤。

我帶着錢,回到了酒店交給了田中。

“這些錢”

田中似乎想到了什麼,驚訝的看着我。

翌日我們回到了東京。

見到嫂子時,嫂子朝我直搖頭,意思是尋人啟事宣布失敗了,這些天都沒有收到有價值的線索。

“沒事嫂子,還是謝謝你,你已經盡力了。”

姑父那頭電話又進來了。

“阿山,林志權最近活動頻繁,我懷疑他很快就會有動作,要不我悄悄把他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