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飯的時候,就是李響送到我房間。
第三天晚上。
兄弟們從海上過來了。
稍作休整後,我跟老三等人登上了上次被打劫的小島。
那幫人就住在這個島上的一處民房裡。
我們沖進去的時候,他們正在一起唱歌。
“我曹尼瑪,叫你搶我,我特媽殺了你!”
我大喊一聲,最近的怒氣煩躁,在此刻集中爆發。
乓乓乓
一陣密集的槍聲響起。
那幫人被我們全殺了。
連屋裡的狗都殺了。
我們找到了藏在樓上的現金。
加上他們原來的錢,我們一共搶走了3000多萬島國币。
“草,為了這些錢,這麼大老遠跑一趟真劃不來。”老三抱怨道。
“咋滴,我就想出口氣不行?”
老三咧嘴笑了:“當然行了,敢搶我哥,這些家夥是嫌命長。”
說罷,老三一咬牙,一梭子彈全部打在缺嘴男的頭上。
老三等人是非正規途徑進來的,不能在這久留,當即就撤。
我帶着錢,回到了酒店交給了田中。
“這些錢”
田中似乎想到了什麼,驚訝的看着我。
翌日我們回到了東京。
見到嫂子時,嫂子朝我直搖頭,意思是尋人啟事宣布失敗了,這些天都沒有收到有價值的線索。
“沒事嫂子,還是謝謝你,你已經盡力了。”
姑父那頭電話又進來了。
“阿山,林志權最近活動頻繁,我懷疑他很快就會有動作,要不我悄悄把他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