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隔一公裡左右擺攤賣藝,互相照應着。
耍猴這種事,舊社會可能還人好奇看看。
現在不少人都會上網什麼的了。
耍猴這種事,就不再稀奇了,看得人就少了。
若是要花錢去看,則更沒市場了。
這幫耍猴的,在街頭賣藝,逗猴子,一開始不說要收錢。
有些下了班的工人們,散步路過,就會當消遣,湊個熱鬧,走過去看看。
圍觀的人少的時候,賣藝的人會很賣力的耍猴,這期間不會提錢的事。
後面,等人多了起來了,一直躲在不遠處的幾個耍猴同夥,就出來收錢了。
“老闆給個一二十吧,怪不容易嘞。”
圍觀的看客肯定不想給啊。
一開始又沒說要收錢。
他們這些耍猴的,自己在天橋口公共地方耍的。
大家以為免費看嘞。
看客要走。
同夥就拔刀子。
“不給錢走不了。”
很多人不想多事,要的錢不多,就給了。
看客多的時候,搞一場能收個幾百塊。
他們也不搞久了,搞一波後立馬換地方接着搞。
一些人報了執法隊也沒用。
首先這些錢不多,人家執法隊多忙啊。
而且耍猴的可以說,這是勞務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