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約定好的,黃雷隻幫我殺人。
既然是屬于額外請求,那就得額外付費,畢竟黃雷調人過來,也是有代價的。
我拿出了20萬,叫他幫我綁兩個龍祥的手下。
等到收網行動的時候,還得請他們出手。
那是更大的買賣。
包括黃雷在内的10個戰友,我承諾了300萬的報酬。
要幹事,就得花錢。
花大錢。
這樣事情才穩當。
辦事的人,心裡頭才暢快。
“300萬這單事,現在先不談。
到時候需要我們,山哥你直接安排。
我先辦,辦了再說,錢的事都好講。
我們也不是隻看錢的。
既然龍祥等人是這麼個禍害,我們不要錢也可以,就當是做好事了。”
這就是黃雷和雇傭兵的區别吧。
他不要是他的格局;我要給是我的格局。
我沒回應,跟他握握手就離開了。
回到公司的時候,李響跟我講,黃雷已經叫了4個戰友過來,負責綁人的事,今晚就能到位。
“老班長仁義,你給的20萬,他一分沒要,給那4個兄弟每人5萬。”
這天下午。
又是個雨天。
姑父發來消息,阿霞已經于下午兩點被火化。
公司安排了車,把肖麗霞的親屬和骨灰,一同送回我們村裡。
骨灰将葬在肖麗珍墓地邊上。
大約傍晚的時候。
陳雙帶着6個治安仔,穿着便服,來到了我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