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等我說話,鄭一鳴搶着把支票,推回到表哥王明昆面前。
“阿哥
這事過不去了。
我也是沒辦法了。”
這是在點王明昆,不說出來的話,他鄭一鳴可就要遭殃了。
王明昆臉色一沉,眼睛裡滿是怒氣。
“陳老闆,我們隻是做點小生意而已。
我們賣的是死物。
賣出去的家夥事,在外面惹出什麼事,是使用者的問題。
那跟我們有什麼關系。
你不應該來找我們。
正所謂,冤有頭債有主。
這道理不用我說,你自然清楚。
況且,一行有一行的規矩。
幹我們這行的,首先就是嘴巴嚴,守信用,不能出賣客戶信息。
你陳老闆,是混大場面的。
總不會逼着我們,壞規矩吧。”
說着又把支票推到了我面前。
他不想就這麼妥協了。
講道理,那是鬼話。
“在座的都是流氓。
流氓是不講道理的。
你跟我講這些,一點用也沒有。
你要是堅持原則,不告訴我們賣家是誰。
那我也堅持我的原則,你和你表弟,以後怕是不那麼好過。”
先威脅一下。
然後我馬上拍拍胸膛,義正言辭的再次開口。
“我不講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