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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家暴了十年,為了兒子不敢死,硬是熬死了家暴男。

我撿過破爛、當過保潔、做過家政。

我沒讀過多少書,靠着一雙手養大了兒子。

兒子終于大學畢業,可就業壓力太大。

我拿出存了二十幾年的“棺材本”給兒子買了一份工作。

隻要他成家,我這輩子就算完成任務了。

可比他先結婚的竟然是我。

“媽,城西那老頭雖然八十了,還是個腦癱,但隻要你熬死了他,财産都是你的。”

“彩禮錢我都收了,有了這筆錢我才能娶莉莉。”

現在結婚竟然不需要本人到場,看着鮮紅的本子,我隻覺得天旋地轉。

“媽,我結婚不是你的心願嗎?你就成全我吧。”

随後我被趕出了家門,隻因為他說我已經是陳家人,該去陳家。

我以為終于要苦盡甘來時,兒子卻為了彩禮錢把我賣了。

我終于看清了,果然壞種長不出好果子。

可後來當我真的去了陳家後,兒子卻後悔瘋了。

上午王姐的電話還在耳邊回響。

“秀啊,強子那工作,闆上釘釘了!”

王姐是我做家政時的一個雇主,生意做得很大。

她可憐我不易,還欣賞我動作麻利又仔細。

所以當我請求她給兒子張強找份工作時,她爽快地答應了。

原本要經過層層篩選才能進入的貿易公司,我花了八萬讓王姐同意今天下午面試走個過場就直接入職。

二十多年省吃儉用摳出來的“棺材本”,大半都填進了這個“金飯碗”裡,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