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2頁)

沒想到惹怒徐素素自爆,把他們高中以來在外開房的訂單都曬了出來。

兩人的瓜層出不窮,直播間熱鬧非凡:

“好家夥,高一就開房,滿十八歲了麼?”

“樓上有沒有常識,他們你情我願的,怎麼不行了。”

“我看樓上你才是法盲,《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若與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系,不論幼女是否自願,均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

網友的評論很快給了徐素素新的思路,她報警稱被人強奸。

說自己第一次糊裡糊塗被迫發生關系時,還不滿十四歲。

網友們吃了滿嘴瓜,紛紛嘲諷:

“我靠,強奸?狀元可真刑!”

“先賣前女友,再賣現女友,這不是狀元,怕不是人販子吧!”

“狗咬狗一嘴毛,該!”

何銘遠被快被警方帶走。

眼見“省狀元”就要變成“獄狀元”,事情竟然又出現了反轉。

何銘遠舉報徐素素篡改戶口本年齡,侮辱诽謗他人。

我才想起來,之前給徐素素慶祝生日時,她非要我叫她姐姐,說自己實際年齡比身份證上大一年。

沒想到何銘遠居然還記得這個。

更戲劇性的是,測完骨齡後,發現徐素素第一次發生關系時竟然已經滿了十四歲!

何家花了大價錢請律師,證明兩人你情我願,且均滿十四歲才第一次發生關系,并不違法。

懸之又懸的,何銘遠被無罪釋放了。

法律判了他無罪,可網友卻并沒有放過他,紛紛到華大官微留言:

“強奸犯也能拿國家獎學金?”

“看來華大隻看成績不重人品咯,沒想到你竟然是這樣的大學!”

“避雷華大,還是去對面漢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