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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我就收拾行李搬去了别的宿舍。

第二天一早,整個學校都傳遍了昨天的事。

同時,我也收到了帽子叔叔的電話,“損失确定了,四萬三千二百元,黃倩倩同學已經簽字确認賠償金額,還在朋友圈發了道歉聲明。”

我點開黃倩倩的朋友圈,看到一條新發的動态:【對不起,我因為嫉妒心理故意損壞了顧明月同學的包包,還誣蔑她,我向她道歉。】

配圖是損壞的包包照片,還有鑒定報告的截圖。

短短幾十個字,沒有一點真心。

我冷笑,這道歉比白開水還沒味道。

不過算了,起碼她承認錯誤了。

隻是我等來等去,都沒等到黃倩倩的賠償。

我給她發微信:【賠償款什麼時候給?】

她回複得很快:【明月,我家裡真的很困難,我爸媽都是打工的,四萬多對我家來說是天價。】

【你能不能再等等?我打工賺錢,一定會還給你的。】

我想了想,覺得也對。

在這之後便沒有催促她,隻想着她有錢了就還我。

可沒想到,三天後我就後悔了。

那天晚上,我刷微博時無意間看到一個熱搜貧困女大學生被富二代敲詐

點進去一看,居然是黃倩倩的直播錄屏。

視頻裡,她坐在宿舍裡,眼睛哭得紅腫,一邊抹眼淚一邊對着鏡頭說: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了,我隻是不小心碰到了她的包,她就要我賠五萬塊錢!”

“五萬啊!我家裡哪有那麼多錢?我爸媽都是打工的,一年收入才兩萬多。”

她越說越激動,聲音都顫抖了:“她明明是京越集團的千金,家裡有的是錢,為什麼要逼我這樣一個貧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