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第1頁)

别看大春在外人看來做事兒憨憨的,但文東知道,他其實并不傻,也不憨,而且非常孝順。

前面提到過,楊家在靠山屯是大姓,族親不少。

但是,大春家日子過得并不好。

倒不是他家有啥家庭變故,而是大春家似乎是身體基因跟普通人不一樣,家裡孩子天生就飯量大。

大春還有個親大哥已經結婚分家單過了,

兄弟倆人以前沒分家的時候,家裡一家四口,每年隊裡分到的糧食都不夠吃。

為了填飽肚子,大春一家人可謂是費盡了心思。

粗糧不夠吃,就在自留的菜地裡,種很多的土豆跟紅薯,這兩種作物又能當菜又能當糧。

農閑的時候,楊母去山裡撿蘑菇木耳等山貨,換成糧食,勉強把大春兩兄弟養大。

原先沒搬家之前,楊家跟文家當鄰居,中間隻有一堵矮牆隔着。

大春吃不飽,聞到隔壁文東家敞鍋吃飯的香味,就眼巴巴的在牆頭邊看着。

大春比文東小一歲,很小的時候,文東就知道從家裡拿幹糧給大春吃。

也正是因為小時候隔牆遞幹糧的交情,大春跟文東非常親,說誇張點,就是沒有血緣關系的親兄弟。

當然,飯量大也不全是壞處,大春體格子比普通人要健壯的多,力氣也格外的大。

之前說李二娃敢再胡咧咧就揍他,不是空話,是大春真有那個實力。

不吹牛逼的說,靠山屯跟文東大春歲數差不多大的男孩,加到一起沒有三十人,也得有二十個。

不考慮影響的話,單對單,大春想揍哪個基本就能揍哪個,包括文東在内,沒人是大春的對手。

文東嘟囔一句:“讓你吃你就吃,我包裡還有,吃飽了才有力氣!一隻鹌鹑就能賣三毛錢,也就是能換一斤半的白面!

你跟着我好好幹,掙了錢,我就帶你去黑市買細糧!到時候你願意孝順我叔嬸子,也來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