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東簡單跟常師傅商量完野兔供貨的事兒,大春兒那邊也将送來的小雞兒鮮魚等野味全都清點處理完畢了。
哥倆拿着單子去領了錢,然後打了個招呼離開了煤礦食堂。
“哥,往食堂送野兔的事兒,跟常叔商量好了?”出了食堂的大門,大春好奇的詢問道。
文東笑着點點頭:“商量好了,七毛錢一斤,兔子皮一家一半兒,大概也能分個四毛五毛的!
回頭再逮着了,往這邊送就行!”
“奧奧,一隻兔子三四塊錢呢,也不少了!
明天你還帶着我爸去放鷹逮兔子?”大春兒繼續問道。
文東回答道:“鷹放穩當了,該教給他的我基本也交給他了!
要不然,明天你歇一天班兒,跟我楊叔去實戰放雞鷹去?
家裡那隻雞鷹每天都用沙半雞成鷹提氣頭跟膘情,估摸着應該也能下地了!”
“行,那我明天就跟我爸放一天雞鷹!我問這個,就是想說這事兒呢,那小雞鷹現在氣頭兒可正了!
對了,我還有個事兒呢,回頭我爸把雞鷹放順溜了,如果逮的野味兒想要賣錢,這個錢咋分啊?”
文東聽到這個問題咧嘴一笑說道:“你爸逮的小雞兒,賣錢就歸他呗!這有啥好商量的!”
大春兒連連搖頭煞有介事的說道:“那不行,鷹是你逮的,放鷹的手藝也是你教他的。
就算逮了小雞兒,也是用咱的銷售渠道賣錢,必須得分一部分!!
文東繼續問:“那你覺得,分多少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