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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叫徐靜,大概是半年前,沈遂見義勇為救過她一次。

那天也是晚上,我在家裡,沈遂和朋友在外面吃飯。

我接到了警察的電話匆匆趕到飯店時,小姑娘像是受驚的兔子,紅着眼睛躲在沈遂身後,雙手緊緊的抓着他的衣服。

沈遂臉上都是傷,眉頭緊鎖,卻還在耐心的安慰徐靜:

“别怕,沒事了,别哭。”

警察告訴我,有個男人喝酒喝多了,欺負了徐靜,是沈遂及時出手。

當時我一顆心總算落回肚子裡,一邊處理接下來的事,一邊為沈遂的行為自豪。

那時我天真的想,不愧是我司遙喜歡的男人,真勇敢。

可我卻忽略了徐靜看向沈遂時依賴、仰慕的目光。

事後,徐靜以道謝為由加了沈遂的聯系方式,我也沒太在意。

因為在一起将近八年,他眼裡心裡都隻有我,從來沒有過任何二心。

我無條件的相信的他。

那晚回到家後,我心疼的幫他擦藥,嗔怪道:

“報警就好了,何必動手?受傷了吧?”

沈遂唇角勾着一抹寵溺的笑,目光輕柔:

“我看到那個小姑娘一個人被欺負就想起了你。”

“我想着,我今天幫她一把,哪天我不在你身邊,你要是遇到這樣的事,也會有人幫你。”

他的話音落下,我的心頓時化成了一灘水,整個人如墜蜜罐。

接下來的半年,我們訂婚,準備婚禮,忙的不可開交。

我自然也就将這件事忘到了腦後。

可沒想到,他們一直都保持着聯系,從來沒有斷過。

甚至,已經到了互相喜歡的地步。

沈遂白天上班,晚上借口加班,其實都是和她在一起。

我胡亂的擦掉臉上的淚,顫抖着給沈遂打去電話。

鈴聲響了很久他才接,聲音一如往常寵溺溫柔: